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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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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行政职能部门,前身是实验装备处,始建于1998年4月。1997年12月,原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后,由原宁夏工学院教务处教材设备科、原宁夏教育学院教务处教材设备科、原宁夏大学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归口组建宁夏大学实验装备处,设3个科,主管全校教学、科研及实验室仪器设备。1999年9月,原宁夏大学总务处下属三校区3个总务科归口实验装备处,设6个科。2002年12月,更名为“设备与物资管理处”。2003年3月,实验管理科归口教务处。2004年9月,学校机构整合,设3个科。2007年1月,更名为“资产管理处”,设4个科。2013年6月,科室机构再次整合,设4个科。2016年4月,原资产管理处与原后勤管理处合并组建成立“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19年10月更名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7个科室:综合科、政府采购办公室、资产配置科、产权信息科、管理维修科、房屋管理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2021年4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级机构更名,资产配置科和管理维修科合并为设备管理科、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7个科室为:综合科、政府采购办公室、设备管理科、产权信息科、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房管科、经营性资产管理科。2023年4月,学校机构改革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综合办公室、设备管理办公室、产权信息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房屋资源管理中心。

宁夏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经营性资产)统筹管理,组织制定资产管理工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学校资源(资产类)配置标准,健全完善资源(资产类)配置工作机制,负责学校房屋资源调配及定额核算工作;承担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校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工作;负责党群、行政、教辅等部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及全校各类资产的处置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在职职工货币化住房补贴计算、审核与上报工作;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