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指导、督查、统筹、协调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准入等工作。
三、监管学校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隐患并督促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开展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
六、负责上报各类实验室安全数据及材料。
七、完成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条: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下一条:房屋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关闭】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邮编:750021 电话:0951-2061105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 宁ICP备05002185-1Copyright © 宁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