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有资产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二、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验收入库和产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校低值耐用品的验收、入库工作。
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账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信息数据的维护和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及技能培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清查、评估工作。
十、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