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大型仪器入网“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及平台管理员 培训的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17〕7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 号)、《自治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5〕95 号)及《宁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宁大校发〔2010〕119号)等要求。现就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加入“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共享平台”)及平台管理员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入网的设备及单位
(一)设备:单价大于20万元(含)的科研仪器设备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先进、测试数据准确可靠均须加入“共享平台”;单价在10至2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可自行选择是否加入“共享平台”。
(二)拥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单位: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饲料工程技术中心)、资源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研究院)、农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西北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请上述单位充分利用平台预约使用仪器,网上填写使用记录和评价反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贺兰山校区科技综合楼B301室。
请各单位安排分管领导和仪器管理人员参加 “共享平台”培训并做好平台管理、信息更新及维护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7年4月21日前登陆“共享平台”填写并设置相关信息,将《宁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表》(见附件)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测试分析中心(科技综合楼B31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maqm@nxu.edu.cn。
联系电话:2061551(6551) 联系人:马秋萌
附件:宁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信息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测试分析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