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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教学科研试验材料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对我校教学科研试验材料实施定点采购

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大校发〔201845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便于各教学科研单位试验材料的采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科研各类试验耗材、试剂、化玻仪器、危险化学品实施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范围

(一)采购内容:教学科研各类试验耗材、试剂、化玻仪器、危险化学品等物品。

(二)服务范围: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测试分析中心等5个单位所需的上述物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定点采购,其他单位和教学科研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定点采购供应商基本信息

经竞争性磋商,有两家单位入选为我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具体信息如下:

(一)宁夏科信伟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湖畔28-A-6号营业房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151219030678938616

(二)宁夏恒创科贸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建设巷金波小区32-1105

联系人:马存圆    联系电话:177524180163811880

三、定点采购限价

依据供应商的承诺,定点采购配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竞争性磋商时最终报价,即:所有采购产品(进口、国内)采购限价均不得高于出厂价上浮10%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厂家出具的出厂价授权函。除气体需另付物流费外,其余货物的采购价格均包含所有费用。

四、定点采购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1年(2018320—2019319日)。

五、定点采购流程

(一)所有需采购的教学科研各类试验耗材、试剂、化玻仪器、危化品等必须由定点供应商提供。

(二)各类试验耗材、试剂、化玻仪器、危化品等具体采购价格由各采购单位负责确定。各采购单位具体使用人、资产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组成询价小组,在学校选定的定点供应商中,根据需求,结合定点采购限价及市场价,确定所购货物的价格,形成询价单。询价单一式三份,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采购单位各一份,由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即可采购。每次采购完成后,供应商都必须形成采购清单,采购清单一式三份,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采购单位各一份。科研类项目采购清单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教学类项目采购清单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三)所购物品为特定进口产品,如询价小组认为定点供应商报价不合理或服务不到位,采购单位可以拒绝采购并写出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宁夏大学政府采购审批表》一并将材料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不予验收及财务报销。

(四)如遇特殊物品、必须异地采购且定点供应商无法提供的物品,由供应商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使用单位将采购需求一并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经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后,由各单位组织询价小组对市场进行考察、谈判,形成谈判记录单后方可进行采购。谈判记录单必须经询价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否则不予验收及财务报销。

六、财务报账相关事宜

(一)财务报账由定点供应商与计划财务处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原则上一个季度结算一次。

(二)报账时由供应商携带发票、《宁夏大学教学科研用试验材料采购询价单》《宁夏大学教学科研用试验材料采购清单》(特殊货物及异地采购须有谈判记录单)、厂家出具的出厂价授权函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产权信息科进行备案登记签字后,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保证经费落实到位后方可实施采购。如出现无经费先采购等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各采购人负责。

(二)定点供应商必须按照各单位采购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依据成交供应商承诺,宁夏地区全部免费送货且无条件满足使用单位的需求,年度供货率必须达90%以上,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定点供应商必须全力满足使用单位的要求,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采购内容进行抽查验收。货物验收如发现与所需货物不符、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等,将依据合同予以惩罚。

(四)学校将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定点供应商所供物品的价格定期进行审计。如发现价格有明显高于所承诺的定点采购限价等不合规行为,将依据合同予以惩罚。

八、其它

(一)为规范采购工作,方便教职工财务报账,《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询价单》(见附件1)、《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清单》(见附件2)、《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谈判记录单》(见附件3)也可到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下载。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定点采购活动。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0618612061502(内线68616502)。

(三)本通知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询价单

 2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清单  

 3宁夏大学教学科研试验材料采购谈判记录单

                           宁夏大学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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