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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2022年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2022年财政规划暨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预)发[2019]363号},为做好我校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报2020-2022非税收入预算表,现就具体填报方式说明如下:

一、填报项目内容

(一)2020—2022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1、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填报内容为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借等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它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填报内容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有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2020—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填报内容为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于2019年6月11日前上报。

(二)要求

1、请各单位将“2020—2022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附表1)报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产权信息科(德勤楼1502室);将“2020—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附表2)报送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德勤楼801室)。

2、填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事项的,须提交预算依据和详细说明,“非税收入预算表”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联系方式: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张思佳 电话:2061230(6230)

计划财务处       张西霞 电话:2061091(6091)

附件:

1. 2020—2022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2. 2020—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表

计划财务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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