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财政安排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宁夏大学,总承包单位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窗帘及轨道工程;
2.2招标内容:宁夏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实验楼项目窗帘及轨道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到货后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5交货地点: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5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大学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大学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联 系 人:马芳
电 话:0951-2061502
总承包单位: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11号
联 系 人:梅洁
电 话:1399541532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联 系 人:何晓静、李强
电 话:0951-6198421
电子邮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www.nxbafang.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紫荆花支行
账 号:2902007719100008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