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宁夏大学部分既有建筑物结构复原工作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3ZC0177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部分既有建筑物结构复原工作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2100.00

最高限价(如有):842094.4元(每平米最高限价为35元)

采购需求:总建筑面积:24059.84平方米,进行建筑图纸复原,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75601058@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发放磋商文件。

方式:报名通过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报名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大学官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宁夏大学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联系人:魏泰邦

电话:0951-206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徐娇、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15226284133/0951-8639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魏泰邦

电话:0951-20615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娇、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电话:15226284133/0951-8639516

上一条:宁夏大学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工作第二批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条: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质谱实验室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