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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4-(采)-29

2、项目名称:宁夏大学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6500.00元

5、最高限价:293708.31元(其中:暂列金:34700.00(不含税))

6、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备注

宁夏大学逸夫楼维修改造项目

B08010000-房屋修缮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96500.00元

最高限价:293708.31元,其中:暂列金:34700.00(不含税)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外省一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大学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780-9998。),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大学官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大学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联系人:魏泰邦

联系方式:0951-206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莹莹、毛利

电话:0951-6150811、18109596102、18795196329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1-02室

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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