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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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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完善学校教学、科研及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及使用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房屋使用效率。

二、负责学校各类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办理与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负责学校各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等公用房屋的管理、分配、调整及定额核算工作。负责行政办公楼宇门牌制作工作。

四、负责学校经营性房屋的评估、定价、招租、合同签订及日常性的监督、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经营性用房依法依规、高效运行。

五、负责学校在职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计算、审核、上报、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档案及房改资料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宁夏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受理学校教职工各类住房调查及住房证明的开具工作。

八、参与学校房屋、构筑物等不动产的竣工验收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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