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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7-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对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决定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1716

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方案》(资产与后勤管理处〔201712号)要求,经单位及个人申报,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现决定对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等8个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周佩等20名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白燕萍等4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

一、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8个)

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农学院

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西部生态与生物资源开发联合研究中心

档案馆

教学实验农场  

 二、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名)

 

王志刚

毛桂芸

 

 

 

张虹波

吴昕燕

陈婧(农学院)

王大伟

王楠(体育学院)

焦智刚

 

曲文杰

马天龙

 

梁晓瑾

 

张新宇

程旭华

 三、资产清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4名)

白燕萍

张文娟

 

张思佳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学校各单位及广大资产管理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崭新的精神风貌,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创造佳绩,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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